郭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玉清东路乱停车问题的建议》)(163-17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您反映的“金科贝蒙·湖山壹号小区与中国铁建·青秀湾小区之间的支马路玉清东路”进行现场勘查,经确认该路段不是玉清东路,属于金科湖山壹号与青秀湾小区物业自建道路,未移交到区城市管理局,暂不属于市政道路。针对您反映该路段长期存在乱停车的现象,我局策动区城市管理局对小区物业进行走访,督促落实管理责任,责令金科湖山壹号与青秀湾两小区物业安全负责人增派安保力量,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并积极向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您提出的建议,做好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待该条道路纳入市政道路后,我局将第一时间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加强管理,并按照您提出的具体措施予以落实。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区小区周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摸排,结合每个小区周边道路交通实际情况,推动因地制宜利用小区外边角空地增设临时停车位,减少占道停车现象。三是联合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巡逻力度,大力整治占道停车违法行为,规范小区周边停车秩序,多措并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四是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定期曝光各种典型违法行为,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守法率,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此复函已经甘宇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联 系 人:周立文
联系电话:19802798379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