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坪坝区天梨路岩口转盘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侧翻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在民警调查的过程中才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单车事故。据侧翻摩托车驾驶员余某描述,事发时其搭乘妻子罗某(未佩戴安全头盔)由凤天路往岩口转盘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天梨路晒光坪路段时突然感觉轮胎打滑,车辆不受控制往前摇晃,最终侧翻撞到路侧护栏,其妻子罗某摔倒受伤昏迷。事发后,余某仔细观察事故路段,发现路面有一滩油,自己的摩托车就是因为轮胎接触到辣椒油才导致打滑摔倒。
民警通过查询监控视频,最终在一小区内找到漏洒油污的胡某。经询问得知,当晚,胡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去天陈路接妻子郑某下班,郑某是面馆员工,其用塑料盒子打包了面馆辣椒油准备回家。郑某将辣椒油盒子用塑料袋包装放于胡某所驾摩托车脚踏板处,胡某并没有固定该物品就驾车搭乘郑某往岩口转盘方向行驶。结果摩托车行驶至天梨路岩口转盘路段时,辣椒油包装从摩托车脚踏板处掉落在地,辣椒油也随之泼洒在道路上。 事发后,胡某停车准备去捡,但夫妻二人一商量觉得没多大必要,又担心下车去捡不太安全,就径直朝前驶离了。 在调查清楚该起事故后,民警认定胡某驾驶摩托车载运辣椒油时,未按规定对载运物进行捆绑和固定,致使行驶途中载运物遗洒、飘散,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随后,民警对胡某驾车载货遗洒、飘散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扣证一个月的处罚,并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