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康康呀 于 2024-9-9 09:05 编辑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分向多车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其道路设有区别于一般道路的应急车道(硬路肩)。随意占用应急车道不仅违法,其危险性也远高于一般车道内行驶。高速公路交巡警第五支队查处多起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行为,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8月16日中午,江津大队民警巡逻至S25永江高速下行4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关闭车灯停在应急车道内,驾驶员正仰着脖子呼呼大睡。民警立即敲打车窗唤醒驾驶员并带离至收费站。经查,驾驶员宋某是合江一家具厂员工,中午驾驶川E*F*18面包车给永川的客户送完资料后返回途中,因天气炎热犯困便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睡觉,直到被民警发现。 宋某因违法停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由于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已超过12分,民警依法扣留其驾驶证。 8月18日下午,江津大队民警巡逻至S53合璧津高速江津境内上行方向8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95**K的蓝牌货车停在应急车道,正准备查看情况,一女子就从车上下来翻阅护栏离开高速公路,货车则迅速驶离。经查,女子何某搭乘罗某的货车从江津柏林回龙华,因何某家就在高速公路外面不远,为图省事,何某就让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将其放下准备沿着护栏走回去。 民警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何某因在高速公路行走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元。罗某因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近日,荣昌大队民警巡逻至G85银昆高速(重庆段)荣昌区境内上行方向1296公里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S1FY**的白色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内有3人正熟睡,未开启报警闪光灯,且后方未摆放警示标示。经查,驾驶人徐某和朋友聚餐饮酒后,讲义气的他便上路把朋友送回大足。不料途中困意难挡,便把车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睡觉。 民警依法对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同时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行政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1 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无法正常行驶 比如爆胎、刹车不灵、车辆转向失控、变速箱不工作、断轴等重大故障,继续行驶会严重危及自身和其他车辆安全。
●2 车内人员突发严重疾病 比如心脏病、脑血栓等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需要立即停车抢救或送医治疗的(注意报警及保留医院证明),被迫中途占用应急车道。●3 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赶赴现场救助伤员、处置险情时可以占用应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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