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开展“僵尸车”清理专项行动的提案》(第163-18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城市快速发展,汽车进入千家万户,有部分车主将自己长时间不使用的车辆或是弃之不用的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泊位,市民俗称“僵尸车”,既占用了公共停车资源,使得城市原本有限停车资源愈加紧张,又有损城市市容,更有甚者,因有的乱停乱放影响城市道路正常通行,造成交通事故。
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确保辖区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对于“僵尸车”的清理工作,我局于2017年已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立足辖区实际,将“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作为疏堵治乱,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举措,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僵尸车”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僵尸车”专项整治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收集等工作。三是依法文明执勤。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求文明执法、规范执勤,做好细致的法律法规解释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勿激化矛盾。
二、加强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一是积极策动城管、住建委等部门,按照属地原则,以辖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背街小巷所涉道路、人行道作为重点,开展摸排,切实掌握“僵尸车”数量、停放位置、车辆及车主信息等基础情况,做到“不漏一区、不漏一路、不漏一处、不漏一车”。2023年以来,共摸排73辆,核准后拖移26辆。二是对登记注册的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进行梳理,通过违法、事故等数据的综合分析,将梳理得出的重点车辆抄告属地单位进行落地核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及时向社会公布电话,2023年以来接到市民举报“僵尸车”信息2条。
三、群策群力,加大管控力度。一是在处置“僵尸车”工作过程中,通过查询信息、拍照录像、书面建档等步骤全面固定证据。在拖移车辆时,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采集车辆号牌、发动机、车架号等信息;将巡查、报警、核查等环节的资料进行逐车建档,确保有记录、有依据。二是逐车甄别查明情况后,在及时联系车主的基础上,将车辆拖移扣留到指定位置停放,依法进行分类处置。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及时向社会公告,未按期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置。三是充分发挥联勤共管优势,对长期停放在道路范围外,公安交管部门尚无执法权道路等无法强制拖移的“僵尸车”,主动协助有权管理的单位,查询车辆信息后采取电话、信函等告知方式,及时督促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驶离。
四、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多渠道宣传。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停车资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提高群众认识。二是多角度宣传。通过开展“六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僵尸车”违法占用公资源的危害性,倡导市民遵章守法、从我做起,自觉履行文明出行义务。三是多媒体宣传。充分辖区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呼吁群众积极举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对查处的摩托车、僵尸车、无相关手续车辆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扩大宣传范围,争取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继续按照您的建议,继续加大“僵尸车”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城市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城市道路的新期待、新需求。
此复函已经甘宇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联 系 人:周立文
联系电话:19802798379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