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竹永川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手上路(有问题务必先看)论坛积分作用及其说明关于论坛文明用语的倡议书!
查看: 7643|回复: 23

[楼市聚焦]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哪些方式?哪种方式最划算?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9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3-4-1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仿佛一直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实际上父母如果想要将房屋交给子女是不是一定用继承的方式就最划算呢?
其实是不一定的,既然如此什么方式才是最划算的呢?父母将房屋交给子女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呢?
ca2e83c550d246fb957ef7ea1ce98e7b.jpeg
1、出让
父母可以用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以这种方式办理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注:重庆住宅性质房产是2017年之前没满2年有营业税,之后没有满2年不能能上市交易,也就没有营业税了)

2、赠与
父母也可以选择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如果办理赠与过户,则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3、继承
父母还可以选择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而且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只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接着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6eee-fwnpcns3520687.jpg
三种方式相比,哪种最划算

1、赠与的方式相对于继承和出让来说比较简单便捷,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而且费用不多,如果是考虑将房产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可以采用此方式。不过如果有着今后想要把房屋出售的打算,这种方式就不太适合了,因为赠与的房产在交易时将产生20%的个人所得税。

2、出让的方式相对于继承和赠与来说比较干脆直接,没有很多麻烦需要处理,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不用讨价还价,只需按照地税的评估价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营业税即可,费用也不多。此外,如果房屋购买已经超过五年,营业税和个税还可以免征,并且通过出让过户的房产,以后交易将不再产生20%的个人所得税了。

3、继承相对于出让和赠与来说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都会全免,所以很划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房屋的办理在父母过世后会非常麻烦,并且在以后的交易中会产生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一般不采用。
u=2625514597,2561610062&fm=253&fmt=auto&app=120&f=JPEG.webp.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4-10 11:2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出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4-10 14:5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收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4-10 15:16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收藏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3-4-10 15:2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4-10 15:5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3-4-10 16:3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卖给子女最划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4-10 17:1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3-4-10 20:5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已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3-4-10 21:4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何必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23-49888881   广告合作:023-49888887 QQ:6336160
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凡要求支付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本站法律顾问:重庆新源律师事务所 舒展律师

QQ|删帖申请|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茶竹永川网

GMT+8, 2024-11-23 10:39 , Processed in 0.07487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