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政策发布,相关政策效应肯定会发酵,购房者也会开始关注这个问题。所以购房者近期需要做什么,是非常务实的问题。
1)这次降低房贷利率采取了“系统默认统一下调”的做法。换句话说,购房者不需要做什么,甚至不需要去银行APP或公众号查看什么。银行根据此次发布的规则,会统一进行自动调整。购房者可以安心上班、努力赚钱,估计9月底或10月份开始会陆续收到短信,即提示“根据相关规则,你的房贷利率进行了调整,请按时足额偿还房贷”。换句话说,没有所谓的签合同、签字、确认、电话告知等工作。一些工作,银行从便捷的角度,都给你安排好了,不需要客户做什么事。你只需要知道,你从10月份开始每个月还房贷的钱少了,或者说银行卡每个月会剩余出好几百或好几千元。
2)部分购房者稍微要注意下这次政策。比如说10月份没有发现房贷降低了,那么要稍微关注下政策内容。部分可能是因为你的房子不是首套房,所以你不可以享受这个政策。部分可能按认房不认贷规则,你的房子是属于首套房了,但是银行不知道。部分也可能是你把其中一套房卖了,你现在的房子属于首套房了,但是银行也不知道。对于此类问题,也不必焦急。可以咨询银行,今年或明年都可以去补下手续,然后把优惠拿到。这个月不急也问题不大。
3)其他有一些细节和工作要稍微注意下。近期缅北电信诈骗的新闻比较多,多少还是要注意一些风险。比如说,诈骗分子会给你打电话,“王哥,近期银行下调房贷利率了,你少了一份材料,你下载这个APP注册下吧”。然后等你输入了银行账号和密码,你的资金就被卷走了。所以各地银行还是要宣传好这个政策。包括一些虚假的公众号文章,也可能会有诈骗,购房者要谨慎阅读,不要随意下载或点击。又比如说,等过了10月份,你发现同事都在讨论,“哇,我的房贷降了,你看短信提示了”。然后你就发愣了,“为什么我没收到短信”。这种情况可能是银行是分批发短信的,也可能是你手机换号了,没在银行个人资料上做及时修改。
4)由于这次提及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房贷情况,即不良类贷款,我们认为也需要做一个说明。一般说的不良贷款是指某个购房者做生意亏本了,所以房贷也违约了。这种情况是传统理解的不良贷款。但是鉴于这两年出现过一些停工断贷的事,一些购房者可能确实没去偿还贷款了。所以按政策的规定,这部分人可能是无法降低房贷利率的。建议各地结合这个点适当关注下此类群体,积极妥善做好保交楼的工作,让此类群体更好享受降房贷利率的优惠政策。
实际上降低多少房贷,这个是购房者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分析的。我们把一些可能的情况做分析说明。
1)比如说,前面是按100万贷款本金计算的,但是每个购房者申请的贷款是不一样的,部分也可能是商贷组合的那种形式。但都可以根据不同的比例来进行类推。当然按这个角度算,过去贷款贷得越多,现在就减负得越多。
2)各地可以给出的最低利率也有约束。一些城市房贷利率下限可能做不到“LPR+0基点”或“LPR-20基点”,可能是“LPR+35基点”。那么换句话说,银行给到的最优惠的利率计算公式,也就是“LPR+35基点”。所以此前几天各地陆续公布“某地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自律下限”,其实就是为此次调整计算公式做准备的。购房者可以百度各自城市的情况,看下最低可以调到多少。但需要说明,各家银行的标准是一样的。比如说某城市的工行和建行,两家银行公布的最低房贷利率应该是一样的,不会一个高一个低。
3)这两年因为存量房贷利率也总体呈现下降的态势,主要是LPR本身就是在下降的,所以前面提及的减负情况,主要是针对当年购房第一年来计算对比的。购房者自己应该是可以感受到的,最近两年每个月的房贷本身就相比前两年是有所减少的。
4)部分购房者可能拿到了一些非常低的利率,比如说其去年拿到的利率就是“LPR-40基点”。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尤其是房贷利率下限取消的一些城市,可能就给了这么低的利率。这种情况下,那么利率是不变的。如果变,理论上就变为“LPR-20基点”或“LPR+0基点”了。所以这种已经拿到很低利率的购房者,其月供是不变的,就是维持老样子,即按“LPR-40基点”进行计算。
5)一些过去认房又认贷的城市,其减负效应应该是最明显的。如近期各地公布的新闻看,包括广州、深圳、中山、武汉、惠州、东莞、上海、北京、重庆、佛山、成都、江门、鄂州、厦门、长沙、南宁、苏州、无锡、宁德、清远、沈阳、韶关、杭州和珠海等20多个城市都取消了认房不认贷的政策。这个政策的含义,从存量房贷利率下降的角度看,其实就是说,这些城市过去是执行了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当时这些城市的购房者,房贷利率肯定是比较高的,利率都是上浮的或者基点很高的。所以这个政策后,这些城市降低房贷压力的效果会比较明显,或者说一二线重点城市的市民可以很快感受到减负的积极效应。
这次四大银行发布的政策,其主要内容是相似的。但是条文毕竟还是有一些专有名词,且本身购房者对于类似概念关注的不多,所以条文的理解会显得比较费劲。
1)这就说明,银行在发布此类政策方面,应该尽量出一个举例的版本。用数据来说明,比枯燥的分析要更加容易理解。否则等9月下旬降低房贷后,可能各类咨询的客户会增加,也使得银行的客户管理成本增加。
2)这次个别银行提及了一句话,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房贷普遍都是30年的,所以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就是指要去关注5年期及以上所对应的LPR,而不是1年期的。或者说,在重新计算LPR的时候,是要参考2023年9月份5年期的LPR,而不是购房那年的LPR。
此次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政策,具有非常大的创新,影响面也非常大。
1)这相当于把全国各地所有购房者的房贷利率都做了一次全面下调,相当于有月供的购房者都会享受到这个优惠政策。所以我们认为,政策给了非常大的关心和支持。表面看,是为了防范提前还贷的数量增加,但实际上也是国家和政府关心我们购房者,主动让银行降低房贷利率,减轻每个月的月供。这样下来,银行金融系统也稳健了,每个月银行卡的余额也多了,消费就更有动力了。
2)此类操作也对一些所谓的经营贷和消费贷等进行了侧面的管控。过去因为房贷利率高,所以一些中介搞出了所谓的置换房贷操作。但是现在房贷压力小了,购房者也不会去关心那些违法违规的金融业务了,这也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
3)实际上最终得实惠的还是我们老百姓。老百姓压力小了,对于房地产也会更加支持。而且此类政策叠加最近的认房不认贷等政策,大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信心更强了,整个市场情绪也为之提振和积极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