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康康呀 于 2024-7-1 08:56 编辑
近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提升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交巡警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勤务,将定点设卡和路面巡逻等执法形式相结合,加强重点路段的见警率和管控率,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加伞加篷等违法行为。同时,执勤民警还通过现场说法,对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宣传,认真讲解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下一步,交巡警将持续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动,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车辆,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而安全头盔是名副其实的保命“神器”,是发生意外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头盔再上路!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仅影响驾驶人的操控能力,乘坐人员更是缺乏安全保障。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危险性极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遮阳伞(雨篷)易遮挡驾驶员的视线,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极易发生侧翻,引起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遮阳伞(雨篷)的金属支架极易造成二次伤害。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勿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 由于道路通行区域限制,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闯红灯严重影响其他人正常通行,极易产生安全隐患,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大型车辆在右转弯过程中,由于内轮差(前后轮转弯半径不同)而出现一处弯月形状的盲区,所以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要和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要与转弯的大型车辆同时进入路口。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规守法、安全出行,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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