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收藏 于 2024-7-29 17: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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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如何维权
一、依法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工资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联系方式 手 机 号:1304845276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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