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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杂谈] 永川人请注意,这些朋友圈不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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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11:3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郑重提醒】:本站帖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配合~
本帖最后由 康康呀 于 2024-8-26 11:40 编辑

近日

微信安全中心发布

针对利用微信账号传播诈骗信息

进行兼职变现行为治理公告

提醒广大用户

切勿为了微薄利益

帮助不法分子发布不良信息或欺诈信息

不仅自己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还可能将自己的好友

置于诈骗风险之中

微信安全中心表示,根据用户投诉发现,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兼职”为幌子,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帮发朋友圈换米”“闲置小号换零花钱”等相关内容,大家切勿参与!


据悉,这些不法分子可能会指派用户发布含有无资质产品的广告内容(如虚假减肥产品宣传)、招嫖类不良信息、欺诈引流类内容(如宣称刷单可获双倍返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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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违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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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安全中心提醒大家:
协助他人发布朋友圈信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等相关规范,帮助他人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违法违禁品营销信息属于违规行为。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所发布的内容涉及欺诈引流,还会将自己的好友置于诈骗风险之中。

同时,明知这类“兼职”涉及帮助不法分子传播不良信息或欺诈引流信息的情况下,却仍以此换取报酬,实际上等同于用个人账号协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知情的情况下协助黑灰产活动,很可能将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请大家珍惜自己的微信账号,切勿为了微薄利益而帮助不法分子发布不良信息或欺诈信息,不做电诈工具人。

来源:微信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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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11:5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从不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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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12:3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好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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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15:2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好的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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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19:5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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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21:0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收到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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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21:0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学习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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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21:1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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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21:4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一般不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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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22:2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风险太大,确实应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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