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竹永川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手上路(有问题务必先看)论坛积分作用及其说明关于论坛文明用语的倡议书!
楼主: 晚8***

[永川杂谈] 【晚8点红包】离职后你还会跟前同事保持联系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8-28 20:0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郑重提醒】:本站帖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配合~
看缘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4-8-28 20:0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怎么不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8-28 20:0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人走茶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8-28 20:0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是的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4-8-28 20:0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不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8-28 20:0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看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4-8-28 20:09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离职了,我觉得没必要和前同事保持联系了。(除非关系特好的)因为不在一个单位了,没有工作上的接触,没有工作上的话题,大家都在各忙各的,没有共同语言了,一段时间后,也就成为记忆中的某人,最终免不了成为陌路人。所以没必要保持联系。当然关系特好的,有共同语言,共同爱好的也可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8-28 20:1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高级工婆婆公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4-8-28 20:1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朋友和单位还是不混合,各是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8-28 20:1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枇杷QQ名你老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23-49888881   广告合作:023-49888887 QQ:6336160
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凡要求支付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本站法律顾问:重庆新源律师事务所 舒展律师

QQ|删帖申请|举报|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茶竹永川网

GMT+8, 2024-11-28 01:34 , Processed in 0.06932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