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塞纳河春水 于 2024-8-29 15:50 编辑
日前,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提出现由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南京、重庆、合肥、南昌、昆明、杭州、郑州、哈尔滨等地12家外汇商品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
南滨路全景 重庆城市影像师张坤琨 摄 小布丁从重庆市商务委了解到,按照《通知》要求,位于南岸区长嘉汇购物公园的CNSC中服免税店,将在3个月内由外汇商品免税店转型为市内免税店,届时,过往旅客购买免税商品将会更为方便。 市内免税店与外汇商品免税店有何不同?
● 外汇商品免税店—— 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外汇商品免税店购物的要求包括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中国籍旅客,必须在入境之日起180天之内,且持本人护照到店才能享受免税购买资格。购买人在限额内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免税补购相关产品,超出部分需要征税购买。 ● 市内免税店—— 《通知》内所称市内免税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设立在市内,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市内免税店客群由入境回国的180天内的中国籍旅客,变成60天内出境的中外籍旅客。旅客需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并已购买出境机票或国际邮轮船票。其中出入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旅客购买免税商品后,并非当场提货。”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即将于 60 日(含)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在市内免税店“买买买”后,可以在口岸出境隔离区内设立的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货物。 据了解,市内免税店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商品进入市内免税店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市内免税店销售的上述商品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且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不设购物限额,但应当符合海关关于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的规定。 根据《通知》相关要求,旅客将所购免税商品携带出境后,再次携带入境的,按照入境物品管理,照章征(免)税。旅客已经购买的免税商品属于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市内免税店将为重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形成新的助力。”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新政也是144小时落地免签政策的配套政策,旨在鼓励外国旅客前来消费。同时,本次《通知》中也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旨在进一步发挥“国潮”影响力,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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