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高燕、黄基云、童永川、阮丹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文明遛狗的提案》(第163-190号)、《关于强化重点区域文明养犬行为的提案》(第163-19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问题很有针对性,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热逐年升温,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宠物犬、观赏犬、大型犬、烈性犬等犬只随处可见。犬类在给群众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环境污染、扰民、伤人等问题也随之而来。虽然区级各相关部门加强了规范养犬的管理工作,但尚未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不规范养犬行为逐年增多,今年以来,110接警平台共接报犬只伤人类警情41起,犬只噪音扰民类警情34起,伤人、扰民等警情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区公安局连续多年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自《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后,迅速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搭建了工作专班、建立了工作机制。自今年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再次开展为期9个月的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全区犬只管理现状,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积极策动各有关区级部门、各镇街党委政府,重点围绕违反《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主要开展了4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流浪犬捕捉专业力量。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建扑捉犬只队伍,聘请3名具备专业技能人员,配齐配全犬类捕获、控制器械器具、防护装备、运送车辆等专业装备,全天候24小时接受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统筹调度,对各类涉犬警情,配合开展现场捕捉及后续犬只收容处置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稳妥处置涉犬警情75起。
二、推广应用养犬治安管理系统。自2023年6月1日起,按照市公安局统一要求,在全区推广应用养犬治安管理系统,依托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养犬人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发放“二维码犬牌”和“电子犬证”,进一步提高城区养犬人实名登记率,累计发放“二维码犬牌”和“电子犬证”3156套,为有效解决犬只归属、犬只免疫、流浪犬、涉犬纠纷等问题打好基础。
三、全面清理掌握犬只底数情况。将养犬治安管理纳入社区民警日常工作重点,落实社区民警负责制,结合“一标三实+N”信息采集攻坚行动,对所在辖区开展专项清理,摸清犬只及养犬人员底数,督促饲养人登记、延续、补办养犬证,逐人、逐犬建立完善档案。
四、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召开社区及物管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警民恳谈、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内容,教育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养犬行为规范;二是通过永川电视台、茶竹永川等区级融媒体平台,以及“永川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公安自媒体平台,开展专题养犬行为规范宣传,大力宣传养犬管理法律法规、狂犬病危害及预防、养犬扰民伤人法律责任;三是通过引导发挥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等组织的积极作用,采取设立流动宣传点、物业小区悬挂宣传条幅展板、开辟社区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引导养犬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下一步,区公安局还将积极协同卫健、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区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不规范养犬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此复函已经甘宇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联 系 人:黄泽勇
联系电话:02349577168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