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修缮板桥镇因洪水冲垮的桥坎的提案》(第163-457号)收悉。经与区交通局、板桥镇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7.28”暴雨洪水导致板桥河水毁严重,板桥场镇防洪能力只有3-5年一遇,距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严重不足,加之板桥河流域面积大、板桥场镇地形限制等因素,防洪减灾投资巨大,必须争取国债等资金才能确保项目实施。经反复论证,永川区板桥河防洪减灾工程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上起跳墩堰,下止干滩堰,总投资约1.2亿元,治理河道总长6.5km,工程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新建护岸,改建阻洪翻版闸、拆除新建桥梁等建筑物,修复水毁人行桥,新建分洪建筑物、穿堤建筑物、下河梯步等;二期工程包括扩建花滩水库,总库容由0.03亿m³增至0.15亿m³,新增防洪库容0.09亿m³,将下游板桥场镇的防洪能力提升至20年一遇。
今年3月,区发改委《关于永川区板桥场镇河段防洪减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永发改审批〔2024〕59号)批准永川区板桥河防洪减灾工程一期工程立项,目前,我局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协调准备将一期工程纳入第二批国债资金。提案中涉及的跳墩桥、三拱桥恢复项目也包含在内。我局已于板桥镇协商办理,本尊村河段水毁护栏已于今年3月底修复。
由于永川区板桥河防洪减灾工程属于防洪减灾工程,上级配套资金占比只有80%,工程占地也有一定制约因素且费用不能在上级补助资金中支付。因此,建议板桥镇政府协调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并及时协调项目占地及附着物清理,化解工程建设制约因素,确保资金到位后顺利实施。
此复函已经罗学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张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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